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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o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Finanças
2025-06-11
按照九月九日第21/78/M號法律核准及經七月二日第6/83/M號法律修訂之《所得補充稅規章》第四十三條一款所規定,茲特公告,由評稅委員會核定的關於該規章第四條第三款所指納稅人的可課稅收益,現已公開供上述人士索閱。 倘納稅人對所核定的可課稅收益有異議,可於本年六月十六日至三十日向複評委員會提出申駁。有關之申駁亦可在收益評定通知書之郵遞掛號日起計二十日內提出。
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局長 容光亮